发布日期:2020-12-12 09:02 浏览量 : 24
如果房屋被强拆了怎么赔偿
房屋被合法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
1、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合法强制拆迁必须哪些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上一篇: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
下一篇:村卫生室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
相关新闻
- 关于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监管部门职能分工、法律衔接机制、库存违建查处责任 08-24
- 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会议纪要: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选择适用及具体规则 08-23
- 行政赔偿案件判决的具体方式——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的理解与适用 08-22
- 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筑适用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吗? 08-19
- 行政强拆行为违法案例 08-16
-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02-06
- 农村修建道路所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02-06
-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可以如何解决 02-05
- 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罪名如何定义 02-05
- 拆迁安置费具体包括哪些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