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0-11-26 12:12 浏览量 : 24
一、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行政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若为公司);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证明与被拆迁房屋具有利害关系;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证明房产价值;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裁决机关要求的资料。
二、拆迁行政裁决的特征有哪些
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如《商标法》、《专利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对侵权赔偿争议和权属争议作出规定,授权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争议予以裁决。
法律依据: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
第五条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若为公司);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证明与被拆迁房屋具有利害关系;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证明房产价值;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裁决机关要求的资料。
以上就是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关于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行政裁决申请书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若为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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