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偿久拖不决,拆迁款什么时候能到手?
发布日期:2019-09-28 16:04 浏览量 : 33
虽然我们一直强调签订补偿协议拿到补偿款后,再进行搬迁,但实践中,许多征收方并没有严格遵照此项规定,往往都是以各种手段先行拆除,然后施工。让许多老百姓更加无可奈何的是,补偿款没拿到,连房子都没有了,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补偿款发放的时间要求,但仍应考虑合理期限的原则,无限期延长肯定不符合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被降低,长远生计有所保障的原则。
其次补偿方式,既可以是签订补偿协议,也可以是作出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自愿接受补偿方案和补偿内容,则双方可通过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方式协商处理,如双方无法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此时市、县级政府一般应在1年内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以书面形式确定补偿内容和补偿金额,并送达被征收人。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做补偿决定应明确具体,被征收人入队补偿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依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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