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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路占地的补偿,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日期:2019-04-22 15:25 浏览量 : 39

    今天北京拆迁律师就带大家来看一看关于修路占地的补偿,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首先需要弄清楚修的路是什么性质的,说白了,也就是路是由谁组织修建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了解关于补偿的事情。我们把修路分为了以下三种:

    (1)村里修路,这种情况下若占用了村民的田地,应当给予补偿或者另外置换田地。

    (2)乡镇政府修路,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在征询完村民的意见之后进行的修路。因为修路可以说是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以不用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补偿还是要给农民的,比如通过置换同样的土地来补偿,或者是参照征地进行补偿,而且还需要给农民青苗补偿费。

    (3)国家修路,这种情况的修路是需要纳入农村公路规划,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的。这种情况下一般村委会会告知村民相应的补偿事项,村民也可以自己去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第(3)种情况下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修路,必须要经过法律程序审批把土地性质转换为国有建设用地。如果未经相应的法律程序或是没有得到村民的同意就强行占地修路的,村民是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委托专业律师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们来看一看修路占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以第(3)种为例:在征收土地经批准公告之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会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这两个文件上会写明土地的具体情况;地上物和安置人口具体数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所以这两个文件是修路征地补偿很重要的一部分,村民如果不满意是可以申请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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