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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9年起,在农村都会有哪些类型的房屋会被进行拆除呢?
    发布日期:2020-06-18 17:14 浏览量 : 39

    2019年起,在农村都会有哪些类型的房屋会被进行拆除呢?接下来,北京征地拆迁律师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已经被划分至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这些年来,我们国家一直在向着农村城镇化的目标努力,如果要将农村与城镇归并到一起的话,那么农村有相当一部分的房屋是规定要进行拆除的。如果有农民朋友的房屋已经被划分到拆迁范围内的,也不用太过于担心,因为这类房屋的拆迁会有一定的相关补偿,当地的相关部门也会做具体说明的。

    不属于村集体成员的人,但是占用了村集体的居住房屋

    这种情况可能是在很久之前,因为某些原因,有一些不是属于村集体成员的人占用了农村土地,建造了房屋进行居住。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属于村集体的村民才能够享受农村土地的使用权的,所以这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属于这一类情况的房屋应该在明年出布相关的管理规定之后,就有可能会将其收回去,甚至有可能会被拆除。

    农村房屋未有人居住,闲置时间达两年以上的类型

    很多农村地区都会留有一些闲置下来无人居住的房子,这些房屋可能是有村民在外定居,以后都不会回来居住的。而整个村里也没有专门的人来定期打理这些空置的房屋,慢慢的,很大一部分的空房在风吹雨打中会变成了破旧的危房,影响着周围居民的居住安全。所以我们国家也有这类房子的管理规定,如果是一直会空置下来的房屋,到了满两年的时间以后,村集体就可以对这类房屋的使用权进行收回,并且会重新将房屋做分配处理。

    房屋原本居住的人去世或者不再居住此房的情况

    在我们国家的很多农村地区,都或多或少有一些低保户或者老人需要帮助的,甚至有很多条件非常困难的,连最基本的住处都没有。所以国家会出资建设一部分房子,为这些村民提供一个基本的住处。不过如果房屋原本居住的人不再居住在内,或者已经去世了的话,那么我们国家也是会把房子进行收回的,并且视房屋的情况将其拆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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